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
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课程免修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14年04月15日 10:18编辑:来源:点击:(56)
第一条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已学过现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,取得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,或国家教委承认的高校考试成绩合格证书,成绩在80分以上者,可申请免修。
第二条 留级的学生其在留级前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课程,经批准,可以免修。
第三条 课程免修须由本人填写《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免修申请表》、提供有关成绩证明,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,报国际关系学院继续教育部审批后方可免修。
第四条 申请免修的课程成绩均为五年内有效。免修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总数的20%。
第五条 按规定办理了免修手续的学生,在该门课程成绩上注明"免修"字样,不用登录成绩。
第六条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,须在每学期开课四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,并履行有关手续,过时不予办理。
第七条 未竟事宜由继续教育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