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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人学历学生缴纳2017学年学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10日 08:35编辑:张蕊来源:国际关系学院继续教育部点击:(229)
英语系、法律系、公管系:
新学年开始,继续教育部定于三月份收取成人高等学历学生2017学年的学费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2017年3月12日(周日)12:00—13:00;
3月18日(周六)12:00—13:00。
二、地点:国际关系学院行政办公楼五层504房间。
三、缴费人员:拥有我校学籍的13、15、16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。
四、缴费要求:
1、学费按年缴纳,现场提供POS机,不接受现金。
2、学费标准如下:
专 业 | 层 次 | 第一年 | 第二年 | 第三年 |
法学 | 高起专 | 2000 | 2000 | 1220 |
人力资源管理 | 高起专 | 2000 | 2000 | 1220 |
英语 | 高起本 | 共5年,每年2610 | ||
法学 | 专升本 | 2400 | 2400 | 1290 |
人力资源管理 | 专升本 | 2400 | 2400 | 1290 |
五、注意事项:
1、学生须携带学生证,务必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。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缴纳者,可由他人代缴。
2、如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学费,请于3月24日之前,与陈老师联系补交,不交学费者将无法注册。
3、联系电话:010-62861664。联系人:陈老师
国际关系学院继续教育部
2017年3月7日